职业技能鉴定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业技能鉴定 >> 通知公告 >> 正文

民政部对“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和职业教育投入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0-13    作者:     来源: 民政部网站    点击:

赵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和职业教育投入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相关教育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服务专业教学质量等建议针对性强,对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民政部将认真研究吸纳。经商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认识的建议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护理员是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的人员,是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保障,是解决家庭难题、缓解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等社会服务业紧缺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多个相关政策措施。民政部会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基于行业人才需求,研究加快社会服务领域人才培养培训,支持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修订发布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新标准放宽了养老护理员入职条件、缩短了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时间、拓宽了养老护理员职业发展空间,有利于吸引更多劳动力投身养老服务事业。二是建立养老护理员褒扬机制。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质量评价工作中,逐步加大养老护理员与老年人的照护比例、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等指标的权重。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得到尊重。2021年,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这是养老服务领域竞赛规格最高、参与人数最多、技能水平最高、影响力最大的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队伍正逐步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不看学历看能力”的良好氛围。三是逐步构建鼓励养老护理员从业的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和岗位津贴制度,逐步建立依据职业技能等级和工作年限确定护理价格的制度,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吸引力。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底,北京、河北、辽宁、江苏、山东、贵州等6省(市)建立了养老护理员省级入职补贴制度,太原、沈阳、大连等34个城市建立了市级入职补贴制度;内蒙古、江苏、山东、广西、陕西、贵州等6省(区)建立了养老护理员省级岗位补贴制度,太原、丹东、吉安等26个城市建立了市级岗位补贴制度。

二、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教育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是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鼓励技工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指导技工院校加强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2021年3月,教育部发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鼓励院校根据医养结合、心理健康等产业发展新岗位、新需求,灵活设置专业方向。支持有关高校在有关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同时支持高校开展涉老、养老服务相关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各高等学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现有资助政策的基础上,采取减免学费、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对学生进行资助。养老服务等专业学生可根据规定享受各项资助政策。二是扩大人才培养规模。自2015年起,教育部在养老服务相关领域遴选立项了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来自地方政府、行业和学校的多家试点单位在护理、康复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重点探索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育模式和管理制度。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73号),将养老护理员纳入补贴性技能培训范围,面向所有有意愿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开展培训,确定了到2022年底前完成培训200万名养老护理员的发展目标,解决了“没钱培训”的问题。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培训养老护理员超过80万人次。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重要内容,明确所需经费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三是引导做好高职专科相关专业扩招工作。2019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高职专科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增设护理、养老、家政服务相关专业点。同年,教育部启动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遴选确定了9所设置有养老类专业的职业院校,着力打造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等10个养老服务高水平专业群。

三、关于提高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学质量的建议

一是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深入推动产教融合,促进院校与养老机构合作育人、合作发展,将专业标准与行业标准相互衔接,提高养老专业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鼓励职业院校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提升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积极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指导各地各校探索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提高实训基地的规划、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职业院校在校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推进教学标准体系建设。2017年,教育部发布高等职业学校老年健康与管理、中医养生保健、护理等专业教学标准;发布高等职业学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和中等职业学校康复技术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2019年,印发《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职业院校贯彻落实国家教学标准,开设老年人健康管理事务、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心理学等课程,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不断加强实践性教学,规定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三是开发养老服务相关课程和教材。遴选了《老年护理》、《老年人康复服务指南》、《养老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实务培训》、《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教材—老年照护》等多种养老服务领域相关“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其中包括老年照护领域的1+X证书配套教材。

下一步,民政部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力度推动养老服务人才发展,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计划。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继续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研究制定《养老护理员培训包》,提升培训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确保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200万名养老护理员;持续组织开展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等各类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工作,充实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二是抓紧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水平评价机制,有序放开评价市场,力争各省(区、市)有3至5家社会化水平评价机构。三是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将基础照护、康复服务等医养内容,作为五级、四级、三级等一线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主要内容,参考培训学时占总学时的40%-60%,有效提升养老护理员医养服务能力,解决医养结合“没人干”问题。四是围绕养老照护服务、老年医疗卫生服务、老年健康促进、养老金融服务、智慧养老服务、养老公共管理等优化专业设置,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引导扩大养老服务领域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在高职专科扩招专项工作中将养老相关专业作为重点领域予以持续推进,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政部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