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岗位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岗位职责

根据审计处职能职责,确定内设机构及人员分工情况如下:

一、 主管领导

院长:蔡冰,负责领导、指导、督促、协调审计处开展工作。

二、 部门领导

部门负责人:全面主持审计处工作,作为本部门党风廉政、思想教育意识形态、安全保密、财务与资产管理等的第一责任人;组织拟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加强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协调、检查计划的实施;审定审计立项、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决定,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规避审计风险,督促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提高审计成果的利用效果;主持召开处室业务会和理论学习;负责向上级审计机构和学院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加强审计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审计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审计理论研究,提高审计人员政治、业务素质;负责学校中层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学校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审计、省级以上项目专项审计;组织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组织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人:杨银开

三、岗位设置及人员

(一)综合审计岗:负责处内财务预算编制及执行、日常事务性管理、档案管理及其他办公室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安排和记录,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落实;负责文秘工作及文件收发、督办、归档,安全维稳、印章管理等工作;负责部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审计信息化、网站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提出年度工作初步设想,为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提供参考;负责起草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及财务收支审计管理办法,学生资助资金审计管理办法,科研专项经费审计管理办法。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审计的宣传、对外交流与协调沟通等工作;经部门负责人授权,主持召开处务会及处业务会;承担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审计项目任务;负责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人:彭裕越

(二)财务基建岗: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提出年度工作初步设想,为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提供参考;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和造价咨询机构的审计事项进行协调、沟通,做好审计质量控制;组织实施学院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组织实施对学校各类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事项,检查、复核审计结果;组织开展对学校中大型建设、修缮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审计;提出改进和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本年度工作总结和审计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协助处长做好审计人员培训、学习与理论研究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审计项目任务;负责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人:徐姚





Copyright © 2021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纪委/纪检审计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