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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计处组织学习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日期: 2022-03-0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2月28日,学校教职工正式收假,各部门有条不紊的开始了新学期的工作。按照审计处本学期学习计划,审计处在学校办公楼四楼会议室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学习活动,活动由审计处负责人杨银开主持,宣传部、统战部等部门受邀参与。

本次学习的内容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简称《条例》),该条例于2021年2月1日公布,2021年4月1日起实施。《条例》主要明确了资产范围、管理体制和部门职责、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预算管理和基础管理、资产报告和监督制度等方面的内容,《条例》的公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杨银开同志对《条例》原文进行了宣讲,对其重点难点进行解读,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学习讨论。

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杨银开同志表示,审计处全体人员,一要提高对国家政策施行的知晓率;二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内部审计工作中;三要结合近期完成的《云南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做进一步研究,围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依法履行好内部审计监督职责;四要坚持把揭露反映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第一责任,全面、客观、精准反映存在的问题,并对资产管理缺陷提出合理化建议;五要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紧盯问题督促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提高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推动整改工作往实处做、往深里做,做好审计工作“后半篇文章”。

审计处彭裕越、严玉梅两位老师表示,通过本次学习,对《条例》与审计实务的结合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对将来开展审计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要积极关注学校重大资产配置、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做好对学校政府采购程序、零星采购、招投标程序等方面的监督服务工作。

最后,审计处负责人杨银开强调,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学习要纳入审计处的日常工作,通过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审计业务水平和审计工作质量,全力服务好学校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在学校事业发展中做到物尽其用、财尽其值、事尽其善,为全校高质量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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