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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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分类 
 | 资助标准 
 | 资助人数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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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 8000元/人、年 
 | 按教育厅名额 
 | 奖励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适当倾斜 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但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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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人、年 
 | 按教育厅名额 
 | 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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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 一等3500元/人、年 
 | 按教育厅名额 
 | 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适当倾斜,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时可申请获得国家和省政府的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免费师范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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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25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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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奖学金 
 | 6000元/人、年 
 | 按教育厅名额 
 | 奖励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适当倾斜, 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但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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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4000元/人、年 
 | 按教育厅名额 
 | 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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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奖学金 
 | 2000元/人、年 
 | 按班级的人数比例 
 | 享受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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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助学金 
 | 1000元/人、年 
 | 按班级的人数比例 
 | 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的学生不再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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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8000元/人、年 
 |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生源地贷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续贷的学生在网上做续贷声明,审核后进行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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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 
 | 5000元/人、年 
 | 入伍学生和复原后入学学生 
 | 学生凭入伍或退役通知书到学生处交学费补偿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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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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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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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 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最高不超过6000元/人、年 
 | 省教育厅审核批准 
 | 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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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特别困难学生免学费 
 | 2000-5000元 
 | 根据家庭贫困情况 
 | 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执行适当的学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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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生省政府奖学金 
 | 4000元/人、年 
 | 按教育厅名额 
 | 获奖学生为中职在校生二年级以上优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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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生免学费 
 | 1800元/人、年 
 | 户口为农村和县镇学生及 占城市总人数15%的困难学生 
 | 凭户口本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免交学费或退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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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 
 | 2000元/人、年 
 | 全国11个连片贫困地区一二年级农村学生 (云南91个县的农村学生)其他按照剩余人数20%评选 
 | 凭户口本复印件及贫困证明享受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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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勤工俭学 
 | 15元/人、天 
 | 学院统筹安排 
 | 主要为校内后勤服务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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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 
 | 贫困新生没有办法筹措学费住宿费可享受绿色通道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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