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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省级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日期: 2015-04-0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

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系党支部、辅导员、专科班级班主任: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4-2015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望各系、各班抓紧时间推选,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名单及材料上报学生处。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学院评选范围为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类别和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1.在校表现。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具有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心健康,意志坚强;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2.学习成绩。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年平均成绩90分以上。单科成绩:考试成绩80分、考查成绩良好以上。两学期或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为前10名(一年级以14/15学年第一学期核算,二年级以14/15学年第一学期,13/14学年第二学期核算)。没有交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班级不得参加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在校表现。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良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是联系服务同学的领导核心;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担任的职务应该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

2.学习成绩。勤奋学习,成绩良好,学年平均成绩85分以上,考查课及格以上,考试课75分以上。两学期或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为前10名(一年级以14/15学年第一学期核算,二年级以13/14学年第二学期,14/15学年第一学期核算)。没有交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班级不得参加评选。

(三)先进班集体条件

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开展和参与“中国梦”和“云南青年志在四方”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和志愿者公益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班级学生个人无记过以上(不含记过)纪律处分;班级学生学习成绩总体良好。没有交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班级不得参加评选。

三、名额分配

此次评选工作主要专科班级中进行,学院现有专科生1979人,是云南省省级文明学校。按 6‰比例要求,学院可推荐三好学生10人;优秀学生干部2人;先进班集体3个。

根据学生人数,各系三好学生名额分配指标:酒店管理系2人、休闲经济系2人,旅游管理系2人,外语系1人,国土资源工程系2人、信息技术系1人;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推荐院学生会、团委学生干部;先进集体指标:各系原则推选1个班级作为候选班级并附先进事迹材料。2014年评选过的班级和个人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评选要求及程序

(一)坚持标准,班主任根据评选条件由班级提名,由班级民主评议,推选本班级“三好”学生候选人1名。“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院级以上学生组织中产生并在组织内进行民主评议(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处,院团委直接推荐)。

(二)参加“先进班集体”评选的班级,首先根据条件自荐,将本班年度班级情况以文字形式上报各系党支部,由各系党支部根据各班实际情况推荐候选班级。

(三)各系党支部根据班主任推荐名单及评选原则进行初选,各系评选的初审名单由各系组织班级及学生填写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先进班级申请审批表及学年省级评奖评优申请表,在学院网站学生工作中下载。将结果及申请表上报学生处。

(四)召开学院评先推优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上报省教育厅大学生工作部。

五、上报时间

各班评选推荐的名单、自荐的材料,在4月14日前报各系辅导员办公室。各系于4月17日前报学生处,逾期不报者,按弃权处理。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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