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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及奖励办法
日期: 2022-07-1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十佳大学生

评选及奖励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当代大学生锐意进取、奋发图强的精神风貌,激发全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创新创业的精神,营造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和名额

“十佳大学生”,每学年评选10人

二、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三、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党团组织及学校的各项活动;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谐的人际关系,尊敬师长,诚实守信,遵守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及其它公益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每学期的综合素质评定均为优秀;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学习成绩优秀,本年度获得过校级先进个人及校级以上奖学金。

(二)评选程序

1.候选人推荐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候选人由班级民主推荐、各二级学院党支部择优推荐产生。每位候选人须认真填写《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经各二级学院党支部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

2.资格审查

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人,在校园公示一周。如发现事迹有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3.投票评选

通过投票产生“十佳大学生”建议名单。组织召开“十佳大学生”候选人事迹报告会。候选人现场作自我展示和介绍,由学生工作委员会、各二级学院党支部书记组成的评审组和学生代表进行现场投票评选。按网上投票、学生代表现场投票,评审组现场投票等计算候选人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取前10名为“十佳大学生”建议名单。若得分相同,由评审组重新投票确定。

4.网上公示

“十佳大学生”建议名单在网上公示一周,接受公开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5.表彰奖励

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并每人奖励2000元。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十佳大学生”

候选人推荐表


所在二级学院:        专业:         班级: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籍 贯


政治面貌


寝室


电 话


E-mail


本人

简历


在校期间获奖情况


事迹

简介(300字左右)





(另提供1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另附页)

二级学院推荐意见




(盖章)

签名:                       

评 审

结 果


学生

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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