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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天赢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及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日期: 2015-09-2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关于评选

2014/2015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天赢奖学金、天赢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助学金的通知

 

学院各系党支部: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健康成长,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院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3、2014级各大中专班级及学生。

二、评选条件

1.依据《学生手册》中关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天赢奖学金管理办法》及《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进行。

2.荣获省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担任院系学生干部的学生,同等条件时优先考虑。

三、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名额为班级总人数的10%。

2.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每班3人。

3.天赢奖学金:全院评选10人(在各系推荐的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中选拔),奖金为每人2500元。

4.天赢励志奖学金:全院评选10人,侧重为大专学生主要从各系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候选人中推荐,中职生为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中选拔,奖金为每人1500元。

5.学院奖助学金:为大专班设立。一等奖助学金名额为班级总人数的3%,奖金为每人2000元;二等奖助学金名额为班级总人数的5%,奖金为每人1000元;三等奖助学金名额为班级总人数的7%,奖金为每人500元。

6.先进班级。中专评选2个班级(17个中专班级的10%);大专评选7个班级(49个大专班级的15%)。

7.治安先进班级、先进宿舍由保卫处和学生处根据平时考核情况进行评选,名额分别为3个班级和30个宿舍。

四、评选程序

  1. 先进个人和学院奖助学金:在班主任主持下,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推荐产生候选人,并上报各系党支部。

2. 先进班级: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自荐,将年度班级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各系党支部。

3. 天赢奖学金、天赢励志奖学金的评选由各系评选推荐。

4. 各系党支部和辅导员对本系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天赢奖学金、天赢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助学金获得者的推荐名单进行初审,并向学院推荐大、中专各1个先进集体候选班级,将推荐名单上报学生处。

5. 学院审批,确定表彰名单。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

各班将“学院奖助学金评选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及“先进班级”的自荐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各系党支部。各系党支部将所有材料于10月12日前报学生处。逾期不报者,按弃权处理。

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先进个人和奖助学金获得者需填写“个人评奖评优申报表”(附件3),先进班级需填写“先进班级申请审批表”(附件4)。

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需填写的表格从学院网站“学生工作”栏相关链接中(《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学生个人推优申请及上报表格、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先进班级审批表》)中下载。

 

附件:1.学院奖助学金评选情况汇总表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情况汇总表

      3.个人评奖评优申报表

      4.先进班级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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