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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教材管理试行办法
日期: 2021-07-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规范和加强教材管理,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材”,是指供云南旅游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使用的教学用书、教学辅助材料、电子图书资料等。

第三条 学院教材使用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扎根中国大地,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四条  学院党委加强教材工作的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设立教材管理委员会,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教材的各项管理规定,确保编好、选好、用好教材。

第二章  教材规划和编写

第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须统一使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文化素质课、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教材规划、编写和使用,从其规定;除国家规定统一使用的其他教材,应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定位、专业建设实际,由学院统一规划。

第六条 教材规划要坚持正确导向,面向需求、各有侧重、有机衔接,处理好落实共性要求与促进特色发展的关系,适应新时代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新要求,落实“三教改革”精神,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技能积累和文化传承创新。

鼓励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职业教育教材。

第七条  学院教材编写应依据国家教学标准或职业标准,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 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 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弘扬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内容科学先进、针对性强,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公共课程教材要体现学科特点,突出职业教育特色;专业课程教材要充 分反映产业发展最新进展,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吸收比较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

(三)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对接国际先进职业教育理念,适应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优化课程体系的需要,专业课程教材突出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强调实践性;适应项目学习、案例学习、模块化学习等不同学习方式要求,注重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单元。

(四) 编排科学合理、梯度明晰,图、文、表并茂,生动活泼,形式新颖;名称、名词、术语等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倡导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新形态教材。

(五) 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第八条 教材编写实行团队负责制。编写团队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 熟悉相关学科专业教材编写工作, 能组织行业、企业和教育领域高水平专业人才参与教材编写。

(二) 对教材持续进行培训、指导、回访等跟踪服务和研究,有常态化质量监控机制,能够为修订完善教材提供稳定支持。

(三) 有相应的经费保障条件与其他硬件支持条件,能保证正常的编写工作。

第九条 教材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 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 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本学科专业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悉行业企业发展与用人要求,有丰富的教学、教科研或企业工作经验;鼓励吸收新兴行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编写教材。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第十条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要负责教材整体设计,把握教材编写进度,对教材编写质量负总责。主编须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 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

(二) 在本学科专业有深入研究、较高的造诣,在相关教材 或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 熟悉相关行业发展前沿知识与技术,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新兴专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 有较高的文字水平,熟悉教材语言风格,能够熟练运 用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审核通过后的教材原则上不更换主编, 如有特殊情况,编写单位应报相应的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教材编写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含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等。

第十二条  教材编写过程中应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各方面特别是一线师生和企业意见。教材编写完成后,应送一线任课教师和行业企业专业人员进行审读、试用,根据审读意见和试用情况 修改完善教材。

第十三条  学院教材投入使用后,应根据经济社会和产业升级新动态及时进行修订,一般按学制周期修订。

第三章  教材审核

第十四条 坚持“凡编必审”的原则,学院层面规划的教材由学术委员会评议、教材管理委员会审核。

第十五条  学院教材评议应依据职业院校教材规划以及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等国家教学标准要求,对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进行评价。

第十六条 学院规划编写教材实行集体评价,重点评价教材的编写思路、框架结构、章节内容、创新点、应用前景等;评价结论分为“通过” 、“经修改后通过”和“不予通过”。

第十七条  经学术委员会评议“通过”、“经修改后通过”的规划教材,报经学院教材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编写。

第十八条  学院新编或修订幅度较大的课程教材应选聘一线任课教师进行审读和试用,审读意见和试用情况作为教材评议、 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教材选用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规定须统一选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文化素质课、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教材,按照上级部门规定选用。

第二十条  学院教材选用应按照以下要求顺序进行:

(一) 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门规划教材或全国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规划教材、精品教材、推荐教材;

(二) 旅游、文化、经济、外语、建筑、地质、信息等行业公认的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三)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设单位推进使用教材;

(四)学院规划编写的教材。

优先使用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新形态教材和校企联合开发教材。

第二十一条  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教材选用须遵照以下原则和流程:

(一) 各二级学院和公共教学部的教材选用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使用教师提议,经教研室集体研究,由部门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决定,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教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经学院教材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批准后,由学院招标选定的教材供应商负责采购。

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  承担国家统编教材编写任务,主编、副主编视同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 承担公共必修课和专业核心课教材编写任务,主编、副主编视同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 承担其他教材编写任务,主编、副主编视同承担厅级科研课题。

第二十四条 对列入学院规划编写的教材,给予相应的出版资助;对参与各类教材主编、副主编及编写的人员,其工作量纳入绩效管理,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  对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发行、选用等环节中存在违规行为的部门或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和所造成的影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教材停止使用,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按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或党纪政纪处分:

(一)教材内容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二)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的科学性错误;

(三)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四)盗版盗印教材;

(五)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

(六)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七)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继续教育类教材的规划、编写、审核、选用等 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院教材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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